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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西县文峰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来源: | 作者:环保 | 发布时间: 2025-11-28 | 34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关于《陇西县文峰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1陇西县文峰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用地位置为陇西县文峰镇310国道北侧、规划文昌路以东,用地面积45359m2,总建筑面积34884.27m2,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合班教室,宿舍楼等。地块1k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有居民区、学校、农田地表水(渭河)等,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其他敏感目标。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了解到地块使用历史为: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地块2013年至2024年间为耕地及村民宅基地,根据《关于陇西县2024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经202412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2024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4558号)批准,同意将陇西县文峰镇迎春堡村集体农用地3.2484公顷(耕地3.24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集体建设用地1.2875公顷一并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5359公顷,作为陇西县2024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用于陇西县文峰镇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用地。

2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给陇西县教育局划拨文峰初级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陇政土建[2025]05号),同意将位于规划文昌路以东,310国道北侧,面积约45359平方米(合约68.0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陇西县教育局,用于陇西县文峰镇初级中学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3、通过第一阶段调查,项目地块历史主要用作农用地及村民宅基地,并未在地块内开展过工业活动;历史作为农用地期间主要种植玉米、土豆等作物,使用的农药、肥料等均从附近市场购买,使用频次、用量根据经验确定,受经济条件限制,基本不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情况。

4调查过程中,地块四周有进行围挡,封闭式管理。地块建设涉及村民宅基地拆迁,共涉及24户,目前已拆迁2户,其余22户未进行拆迁,目前正在进行合班教室、1#2#教学楼楼体建设,其余未施工。本次调查为补充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土壤无异味、无颜色异常等污染迹象及特征。未发现化学品的使用痕迹,未发现化学品、天然气输送管道,不存在管线、渗坑化学品泄漏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槽罐,不涉及槽罐的物质泄漏等问题无任何危险废物堆存,未自行利用处理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历史至今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根据访谈结果,地块 历史使用期间未收到过环境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东侧为迎春堡村居民区,北侧为迎春堡村耕地,西北侧为迎春堡村居民区,西南侧为G310,东南侧为迎春堡村党群服务中心及金纺锤制衣有限公司、百艺陶瓷建材总批发,东北侧为迎春堡村居民区。

地块周边区域现状为道路、耕地、迎春堡村居民区、迎春堡村党群服务中心、百艺陶瓷建材总批发等。相邻地块历史为耕地及居民区,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东、西、北侧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南侧有百艺陶瓷建材总批发、金纺锤制衣有限公司,百艺陶瓷建材总批发主要为陶瓷建材等的存放,不涉及生产,金纺锤制衣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外购剪裁布料进行制衣,无污染源。

综上,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使用历史为农用地及村民宅基地,地块内无潜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对地块内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历史生产生活活动未对土壤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完全符合环保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条,第4.2.1若第一阶段可以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则表明此块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之规定。可以不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采样分析和土壤污染筛查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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