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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区彭家坪片区 G2403(长期租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04-26 | 115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如下结果: 1、七里河区彭家坪片区 G2403 地块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片区 B204# 规划路以东,S206#规划路以西,S223 规划路以南。地块面积 19914m2(合 29.87 亩)。地块 500 米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有居民区、学校、医院、农田等,无地表 水、饮用水水源地等其他敏感目标。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了解到地块使用历史为: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地块 1985 2009 年期间耕地。自 2008 年正式将项目地块所在的彭家坪地区城市建设规划 用地调整给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彭家坪园区建设,项目地块自 2009 后陆续流转整平,后地块闲置。2015 6 月至 2016 4 月期间,地块表层植被被 清。2016 11 月,地块西南角由甘肃电保姆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作为临 时用地,临时堆存地基清挖时的土方,2017 12 月临时堆存的土方被清运,后地 块四周设置了围栏,开始了封闭管理。 2、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项目地块土地用途为一 类工业用地。 3、通过第一阶段调查,项目地块历史主要用作农用地,并未在地块内开展过 工业活动;历史作为农用地期间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大宗作物,使用的农药、 肥料等均从附近市场购买,使用频次、用量根据经验确定,受经济条件限制,基 本不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情况。 4、调查过程中,地块四周有围栏,封闭式管理。地块整体平整,地块已被杂 草、灌木覆盖,地块东北角区域表层有废纸壳、饮料瓶零星生活垃圾,垃圾堆存 量约 1m3。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土壤无异味、无颜色异常等污染迹象及特征。 未发现化学品的使用痕迹,未发现化学品、天然气输送管道,不存在管线、渗坑 化学品泄漏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无产品、 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槽罐,不涉及槽罐的物质泄漏等问题;2016 11 月,地块 西南角由甘肃电保姆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作为临时用地,临时堆存地基 清挖时的土方,2017 12 月临时堆存的土方被清运,后地块四周设置了围栏,开 始了封闭管理。无任何危险废物堆存,未自行利用处理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历史至今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根据访谈结果,地块 历史使用期间未收到过环境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地块西侧为 B204#规划路、甘肃建投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侧为 S223#划路、丽迅兰州物流中心,东侧为荒地,南侧为甘肃电保姆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西北师范大学育才专修学院彭家坪校区,地块周边区域当前当前为道路、学 校、荒地、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建投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丽迅兰州物流 中心,相邻地块历史为农田。相邻地块历史为农田,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可能的污 染源,相邻地块东、南、北侧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西侧有甘肃建投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但是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影响较小,可以忽略。 综上,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 污染源,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 二阶段的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使用历史为农用地,地块内无潜 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对地块内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极小。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地块内历史生产生活活动未对土壤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污染, 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完全符合环保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 术导则》HJ25.12019 4 条,第 4.2.1 款“若第一阶段可以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 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则表明此块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 以结束”之规定。可以不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采样分析和土壤污染筛查阶段调查, 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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