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舟曲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舟曲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五里墩
三、环评批复:州环评审批〔2023〕26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经1座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A2O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D型滤池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排口排入白龙江。
噪声治理: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音、建筑物合理布局及建筑隔声等措施。
固废治理:固体废物即栅渣和沉砂的最终处置是运往垃圾场卫生填埋,污泥脱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云飞
联系电话:17794123671